标题: 乡规划区范围建设用地之外编制控规 [打印本页]

作者: 念未央    时间: 2016-2-22 09:00
标题: 乡规划区范围建设用地之外编制控规
有一块建设用地位于乡确定的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现状是村庄建设用地,村庄规划也没有编制。土地局准备出让,然后控规进行了编制,规划局核提了规划条件,土地局进行了出让,摘牌单位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性质为加油站用地,现在建设单位编制了方案,提出规划许可申请,但是又不是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这件事怎么处理呢?
作者: lawliet    时间: 2016-2-22 09:26
做修详,过规委会
作者: loveqi1421    时间: 2016-2-23 08:43
原则上,能出条件就能许可。

赞同楼上
作者: 特雷西.乔治    时间: 2016-2-23 09:59
加油站的话,可能是区域型的基础设施用地,不属于城市用地的范畴,这是我的理解。
作者: fjforlove    时间: 2016-2-25 09:14
保守的做法:编制村庄规划,把加油站纳进来。
其他做法:1、有一些省的实施办法中有一条,“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选址的,应当委托相应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出具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后,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论证,确定是否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看是否有用。
2、编制加油站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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