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补办手续,糊涂了 [打印本页]

作者: 苍小芒    时间: 2015-12-31 09:07
标题: 关于补办手续,糊涂了
三年大变样期间,很多工业企业落户我县,均属于未批先建,现在为了擦屁股所有项目均要补办手续,目前大部分企业符合现在规划,小部分企业占用了规划城市道路绿化带等,因这部分企业均有土地证,按他们的说法,规划条件已出我们这边办手续就要按照条件办理,另外我们这里的城市规划在后他们建设在先。请问这部分项目应该如何补办手续???困扰很久,急求???
作者: 致命的阿亮    时间: 2016-1-4 10:23
个人观点:县政府 出个会议纪要,或者规委会出个会议纪要, 本着尊重历史,解决实际问题的要求,对已有的项目进行补办手续, 对新的项目按正常的规划走。逐步消化不合理的用地。有抓手好办事。
作者: 澄澄亮    时间: 2016-1-12 16:26
建议先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调整城市规划及国土规划,使实际建设情况与城市规划及国土规划一致,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作者: 初学者ll    时间: 2016-2-15 16:05
首先历史原因形成的特殊产物,要通过合法的程序使其合法化。个人建议在不变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以政府会议决策的文件作为审批要件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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