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总规下的控规用地性质该怎样划分? [打印本页]

作者: 玫瑰调    时间: 2015-10-17 17:50
标题: 总规下的控规用地性质该怎样划分?
总规和控规如何衔接?比如一张城市的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规划图地块划分的很大,控规还要对地块继续划分吗?如果继续划分,且划分后用地性质不同、兼容,这是不是和总规的就不一样了?控规中兼容的用地性质要不要在控规上表示出来?

作者: 宋小白    时间: 2015-10-17 17:50
控规用地性质具体确定的原则: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等上位规划的用地功能定位确定具体地块的用地性质。2、当上位规划中确定的地块较大,需要进一步细分用地性质时应首先依据主要用地性质的需要合理配置和调整局部地块的用地性质。3、相邻地块的用地性质不应当冲突消除用地的外部不经济性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另外控规其实可以部分自撰一部分的用地性质。控规中兼容的用地性质当然要在控规上表示出来啊,总规是从整体对某个区域进行用地性质划分,控规是细化,总规是可以跟控规不一样的。
作者: longgb    时间: 2015-10-19 13:49
需要对地块继续划分,总规没有支路的,控规要细化到支路。控规里用地性质必须和总规的用地性质相同,总规用地性质是中类为主,大类为辅,控规要细分到小类为主,中类为辅。如果兼容性需要在控规图则上表示出。
作者: 玫瑰调    时间: 2015-10-19 15:32
longgb 发表于 2015-10-19 13:49
需要对地块继续划分,总规没有支路的,控规要细化到支路。控规里用地性质必须和总规的用地性质相同,总规用 ...

兼容不算改变总规用地性质,兼容有没有个范围,任意兼容吗?兼容的量有没有要求?

作者: longgb    时间: 2015-10-22 13:48
一般来说都是商业居住兼容,还有商业之间的兼容,别的没碰到过,兼容量小于50%
作者: 玫瑰调    时间: 2015-10-22 20:33
longgb 发表于 2015-10-22 13:48
一般来说都是商业居住兼容,还有商业之间的兼容,别的没碰到过,兼容量小于50%

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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