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每年必考-各种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批、审议、审查和备案机关 [打印本页]

作者: 逸之709    时间: 2015-3-6 16:03
标题: 每年必考-各种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批、审议、审查和备案机关
  
规划类型
  
组织编制主体
审批
审议
审查
备案
城镇体系规划
全国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
国务院审批
 
 
 
省域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务院审批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总体规划
直辖市城市
由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审批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
城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审批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政府(14条)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27条)
 
其他城市
城市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县人民政府
上一级人民政府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其他镇
镇人民政府
上一级人民政府
镇人民代表大会
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乡、村庄规划
 
乡、镇人民政府
上一级人民政府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规划类型
组织编制主体
审批
审议
审查
备案
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市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本级政府审批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县人民政府审批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
其他镇
镇人民政府
上一级人民政府
 
 
 
修建性详细规划
重要地块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
 
 
 
近期建设规划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
 
 
总体规划审批机关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城市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
名镇和名村保护规划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
申报机关
审批公布机关
审批程序
历史文化名城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
名镇和名村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
  
规划类型
组织编制主体
审批
审议
审查
备案
国家级风景区
总体规划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
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
详细规划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省级风景区
总体规划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详细规划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
申报机关
审批公布机关
审批程序
国家级风景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报国务院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
省级风景区
县级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
规划类型
组织编制主体
审批
审议
审查
备案
地下空间
  
规划
总体规划
城市人民政府
控制性规划
城市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
重点地块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修建性规划
有关单位依据控规及规划条件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
住房建设规划


作者: 1610079130    时间: 2015-3-12 20:52
这个也是个重要考点 楼主有心了 谢谢分享
作者: 小梅    时间: 2016-12-12 21:45
谢谢
作者: qianjialin    时间: 2016-12-13 15:59
楼主不易,总结称奇,值得鼓励
作者: Altro    时间: 2016-12-15 10:43
谢谢,很有用
作者: 似水若茶lene    时间: 2016-12-15 15:40
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rain_shuang    时间: 2017-2-13 15:02
这个表格赞!谢谢楼主。
作者: poppydong    时间: 2017-2-16 12:04
值得学习,这么辛苦整理。
作者: ztll123    时间: 2017-2-21 09:50
不错~谢谢分享
作者: wx_V7KzDinz    时间: 2017-3-2 15:54
太赞了,谢谢分享
作者: fyh    时间: 2017-3-30 11:17
谢谢楼主
作者: 坚若磐石    时间: 2017-3-30 13:25
值得推荐 顶一个
作者: yyfairy    时间: 2017-4-19 10:59
谢谢分享!
作者: wbqqinghua    时间: 2017-4-19 12:22
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杜杜_CI3sY    时间: 2017-6-2 08:47
wbqqinghua 发表于 2017-4-19 12:22
谢谢楼主分享

楼主辛苦了,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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