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高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的建筑比例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yxlzqr    时间: 2015-2-28 11:19
标题: 高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的建筑比例问题
商住综合楼的容积率控制指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合成,其建筑密度按照表二中商业、办公建筑的建筑密度指标规定执行.高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应至少占总建筑面积的10%,不足10%的,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控制指标按高层居住建筑的规定执行;多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应至少占两层以上(含两层),仅设底层商店的,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按多层居住建筑的规定执行.

请问这个规定出自何处?因为很多时候商住楼地块的规划条件中只有商业容积率的上限,没有下限控制,但如果不足10%的情况还是存在的。
作者: yxlzqr    时间: 2015-3-3 09:09
已经知道了,是某个地方的技术规定中的数据,其他地方参考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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