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控规修改论证报告 [打印本页]

作者: yxy001214    时间: 2013-12-17 19:29
标题: 控规修改论证报告
第一章  总则
一、评估背景
n  近年来,广东省旅游业迅猛发展实现了对旅游产业化的政策举措,从而对项目提出新的要求。
二、评估目的
n  客观实际地分析总结现行控规编制以来的实施情况与建设情况。
n  从项目定位、资源整合利用、用地布局、生态环境等方面分析总结现行控规对地区发展所做的贡献、存在的不足所及面临的新问题。
n  结合新的发展形势和发展要求,对项目定位、发展目标、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方面进行研究,作为本次修编的基础和前提。
三、评估依据
n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n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n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n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n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


四、评估内容、范围及期限
n  评估的内容:包括目标定位、建设实施情况、用地布局、开发强度、建设用地构成、近期建设重点等的落实情况及原因分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与分析;重点项目、规划区发展需求与态势评估;评估结果与建议等内容。
n  评估的范围。
n  评估的期限:2011年-2013年。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附:控规修编的法律依据
1、控规修改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第四十八条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11月)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的城乡规划不得随意修改。依法需要修改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依照规划编制和审批的程序执行。
仅涉及单条支路走向、宽度或者单个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内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由组织编制机关提出调整方案,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公布实施。
2、控规修改程序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年12月)
第二十条 经批准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四)修改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作者: huyuxiaomao    时间: 2013-12-18 15:31
学习下
作者: cszflying    时间: 2013-12-19 22:14
一直没有做过这种论证,学习了
作者: yxy001214    时间: 2013-12-20 09:44
cszflying 发表于 2013-12-19 22:14
一直没有做过这种论证,学习了

呵呵,打赏点知识币吧^_^!
作者: huangchao198965    时间: 2013-12-25 08:53
挺不错的
作者: yxlzqr    时间: 2014-2-13 14:05
还没有做过这么详细的,多谢
作者: yumufei    时间: 2014-2-13 16:23
蛮好的学习内容
作者: yumufei    时间: 2014-2-13 16:24
楼主,这个报告的下部分呢?
作者: 成长了明白了    时间: 2014-3-11 16:35
偶们小地市从没这个
作者: fyslyz    时间: 2014-3-26 13:25
蛮好的学习内容
作者: wania2014    时间: 2017-1-23 09:53
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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