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咨询规划核实合格证上名称变更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念未央    时间: 2013-10-23 14:59
标题: 咨询规划核实合格证上名称变更问题
本人工作中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某建设项目原先是由两个建设单位合作投资建设的,土地证和原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建设单位均为两个单位,建设完工后,两个建设单位签署了用地转让协议并变更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在土地所有单位要求在规划核实的时候填写成一个建设单位,请问,可以这样核实吗
作者: asuka0512    时间: 2013-10-23 15:17
不可以 除非他变更工程规划许可。
从土地转让来说,他变更土地,缴纳了一部分税费
但是如果按之前的情形 房产应该是办2个单位名称,其中一方转让还是要涉及一部分税费
直接给予核实一个单位,个人觉得不妥,有点逃税费的歉意。

反正我就抓住一点,我们是规划核实
规划说什么,我们核什么
另外,房产证什么的如何登记不是我规划说了算的,该怎么做、该怎么登记是房产部门的事情。
作者: 念未央    时间: 2013-10-24 16:44
谢谢
作者: 国营匠军    时间: 2013-11-3 09:53
有逃税之嫌。
作者: cb_001    时间: 2013-11-4 11:12
根据工程规划许可证名称 核发
作者: cszflying    时间: 2013-11-7 13:25
个人认为规划核实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作者: yubing1019    时间: 2018-2-8 09:45
批什么验什么,工商的事情不管
作者: 小帅未晞    时间: 2018-3-21 10:10
懂了!
作者: yubing1019    时间: 2020-4-15 14:41
加问:如果是单位变更(工商变更)或股权变更后单位改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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