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县级市客运站 政府转给私人经营,用地性质变更是否违规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3-7-8 13:50
标题: 县级市客运站 政府转给私人经营,用地性质变更是否违规
一个县级市的客运站  政府转给私人经营

现在私营老板想把闲置的客运站土地变更用地性质作为商住开发使用,同时将客运站一楼部分门面对外出租经营(超市、中国移动营业厅)

这个用地性质变更是否违规?依据何在?

只是经营权的转让,不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还是原有的土地使用性质!一楼门面对外出租,可以经营与客运站配套的相关商业!

私营老板想把闲置的客运站土地变更用地性质,首先此地块须与总规用地性质相符,其次通过土地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后才可实施!



作者: liulikang123    时间: 2013-7-8 15:57
投入运营的违规使用不是规划部门能够执法的,我们这边都是交付城管管理,他们来征求我们是否违规的意见。
作者: asuka0512    时间: 2013-7-9 16:27
这个属于擅自改变建筑的使用用途。
土地证上载明了使用用途,受让方不能随意改变。国土部门应该去查处。
作者: Yang    时间: 2013-7-11 16:20
可以理解为客运站的配套服务功能,打了擦边球吧,应该不属规划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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