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乡镇甲方让布局某个设施,评审会却不认帐,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问题特派员    时间: 2013-3-3 15:57
标题: 乡镇甲方让布局某个设施,评审会却不认帐,如何处理
来自黄山-国人匠心,求教:当关于规划的沟通意见如何从口头变为切实可行的依据时,应该如何操作?哪几个步骤?


举个例子:乡镇人员口头跟我说的一个公用设施位置,我布局了,结果评审会的时候反口,为了避免诸如此类事件再发生,要建立程序步骤证据。


按照道理来讲应该将每次修改的意见都文字化,请对方盖章或签字,作为备案。谁来拟?设计单位来拟?还是规划管理部门来拟?
大家在平时的工作中是如何处理的?
作者: xhut    时间: 2013-3-3 16:08
标题: 乡镇甲方让布局某个设施,评审会却不认帐,如何处理
这个到最后总会要改到领导满意的吧 ,很多项目规划还没有调整好,现实里都建成了,没有办法了
作者: 虾_壳    时间: 2013-3-4 09:33
标题: 乡镇甲方让布局某个设施,评审会却不认帐,如何处理
我们曾经这么做过:
甲方提出他们的建议,并且很坚持的情况下,我们以设计院的名义给他们发一个函,说明某月某日在什么交流中,哪个单位或某人提出什么建议,请甲方确认并盖章,返回传真给我们。如果他们不确认盖章,我们不会采纳。

当然这个是在分歧比较大的情况下,一般我们会有充分的沟通交流,在评审会上给出的理由必定是我们设计方也认为合理的理由,或是有什么依据的,就是从我们自身的立场和角度能说服专家的,而不会说是甲方让怎么样的。
作者: xiaochi12345    时间: 2013-3-4 13:58
标题: 乡镇甲方让布局某个设施,评审会却不认帐,如何处理
争议比较大的一般是发个函,盖章确认。
作者: yessir123    时间: 2014-5-7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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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末页    时间: 2014-5-7 11:13
发函确认是个比较好的办法,或者要求反馈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发传真或者邮件。
作者: 匠之蓝    时间: 2014-5-7 11:33
一般都是发函确认的,这种甲方不认账的事也是常见的,意见一天一个样,超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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