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有关“体积率(地块高度)”概念的可行性探讨 [打印本页]

作者: yessir123    时间: 2012-11-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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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pla123    时间: 2012-11-7 14:13
标题: 有关“体积率(地块高度)”概念的可行性探讨
体积率作为衡量空间利用程度上十分适当是真的
可是作为一个计算出来的指标数据,无疑增加了指标计算难度
作者: hmilyxia    时间: 2012-11-7 15:05
标题: 有关“体积率(地块高度)”概念的可行性探讨
这样子一来 开发商完全可以压缩高度来扩大面积~!他搞阁楼给他算面积~!
作者: asuka0512    时间: 2012-11-8 08:38
标题: 有关“体积率(地块高度)”概念的可行性探讨
个人觉得没有多大用处,你规划条件的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以及个地方住宅设计标准层高设置都已经确定了整个建筑在空间中的体积大小,增加体积率这个概念,除了给规划管理工作增加工作量,并没有别的用处。
偷容积率其实就是在计算建筑面积的时候,混淆概念,把阳台说成露台,把正常的功能开间说成是设备间,然后你们就默认了?
如果规划管理工作中,把这些细节问题都考虑清楚,你觉得开发商能那么容易偷到面积,偷到容积率?
大家也可以搜索下我们以前在论坛中讨论过的偷面积的伎俩、建筑面积的计算等问题。
最后说点,容积率的设置是维护公共利益?大哥,你扯大了吧。
作者: 降温    时间: 2012-11-14 16:10
标题: 有关“体积率(地块高度)”概念的可行性探讨
各地招拍挂产生的所谓“地王”,其实是混乱规划体制下,以“容积率陷阱”为手段对于未来规划预期的极度透支和投机。
  表面上看,高容积率似乎真的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增加了经济效益。但是,同一地段的基础设施资源在一定时期内相对恒定,增加的建筑面积、多占的空间意味着强行增加了对各种基础设施的需求,从而人为造成了存量资源动态相对短缺,实质增加的只是局部开发商的经济效益。
  如果把建筑比作积木,理论上躺着和立着容量不会有变化。提高容积率,对于某具体项目和开发商而言,多占了空间资源增加了效益,但对总体来说,造成了空间超容超载,这就是“容积率陷阱”,或者叫“容积率错觉”——以平面概念偷换实质性的空间概念,看起来“节省地皮”实质却多占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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