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打印本页]

作者: wyx363293472    时间: 2013-12-8 22:09
标题: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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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城市性质、城市职能及发展战略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以下简称《规划》,确定天津的城市性质为: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逐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规划》确定天津的城市职能为:(1)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滨海天然优势、特殊的水陆交通枢纽地位、雄厚的工业基础和科研力量,把天津建设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为主的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2)我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服务中心。构筑海陆空一体化的交通网络,使天津成为连通国际和区域(华北、东北、西北、华东)的客货运综合交通枢纽。综合利用枢纽型基础设施,优化物流基地布局,培育仓储、加工、运输、信息、服务相互融合的现代物流业,使天津成为面向区域物流供应链的中心节点,承担我国北方国际物流中心的职能。加强金融、商贸、会展、科技、信息、文化教育等服务业的发展,使天津成为信息汇集,各类传媒业发达,商贸兴旺,科研、文化、医疗机构和人才集中的区域性服务中心。(3)以近代史迹为特点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保持和发扬天津传统的津派文化,强化以近代史迹为主要特点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的地位。(4)生态环境良好的宜居城市。充分利用天津市山、河、湖、海共生,湿地众多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建立生态型城市,增强城市自然环境的优美度、人工环境的舒适度和优美度,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使天津成为市民和国内外旅居者共同拥有的美好家园。


第二部分 城市规模
  随着天津城市性质和职能的确定,天津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化进程会进一步加快,对人力资源和土地资源的需求会大幅度增加。为严格控制人口和用地规模,保障天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综合分析和考虑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对人口和用地规模进行合理布局,为我市实施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预留足够的空间。

  人口规模是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和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基本依据,科学合理地预测人口规模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发挥城市规划控制作用的前提条件。《总体规划》按照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原则,通过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控制人口快速增长。大力发展科教、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不断提高人口综合素质,满足天津城市定位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积极引导人口合理布局。2020年常住人口控制在1350万人,城镇人口121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90%。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的城镇人口规模为630万人。

  《总体规划》严格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确定的城市发展目标,在利用天津现有的盐碱荒地资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性质、人口规模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需要,特别是滨海新区的发展需要,提出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彻底改变单纯依赖增加用地规模解决城市发展的传统模式。《总体规划》科学确定各级城镇的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到2010年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50 平方公里,2020年全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5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的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80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2平方米;新城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其它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



第三部 分滨海新区规划


  加快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在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利于提升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实施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有利于探索新时期区域发展的新模式。因此,科学规划滨海新区的发展建设,是本次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


  滨海新区包括塘沽、汉沽、大港三个行政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区以及东丽区、津南区的部分区域,陆域总面积约为2270平方公里,地理位置优越,自然资源丰富,科技人才密集,产业基础雄厚,交通通讯便捷,综合优势明显,在我市城市发展过程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经过十多年的开发建设,已经具备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条件和基础。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将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共同作为城市主要发展地区,分工协作,各有侧重,共同承担城市的综合职能。中心城区是城市的行政文化中心、商贸服务中心,是滨海新区的依托,是反映中国近代史的历史文化名城,具有综合性服务职能。中心城区以提高城市要素的承载能力为主,为全市和新区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保障。


  按照国家总体发展战略要求,《总体规划》确定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是: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总体规划》明确,以滨海新区核心区为中心,汉沽新城和大港新城为两翼的组团式布局结构,依托京津塘高新技术产业带、天津港等,重点建设先进制造业产业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中心商务商业区、滨海化工区、海港物流区、临空产业区、海滨休闲旅游区等七个产业功能区,此外,结合建港造陆,科学论证,规划建设临港产业区;各城区与组团间用生态保护区和生态廊道隔离,构建宜居的生态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市域对外交通体系,构筑滨海新区“十横六纵”骨架路网,形成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方便快捷的交通联系,努力把滨海新区建设成世界先进的开放型、创新型、多功能型现代化的经济新区、社会新区、生态新区和综合改革试验区。通过改革开放、科技创新、产业集聚、功能辐射,逐步实现滨海新区的定位,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生产力,提高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增强区域服务功能,更好地带动天津发展,服务和带动环渤海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


  《总体规划》确定,在滨海新区范围内构建“一轴、一带、三城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一轴”即沿海河和京津塘高速公路的城市发展主轴;“一带”即东部滨海城市发展带;“三城区”即滨海新区核心区、汉沽新城和大港新城。


  滨海新区的核心区,以科技研发转化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增强为港口服务的职能,积极发展商务、金融、物流、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市的综合功能,发展成为特色突出的海滨城市。


  汉沽新城是东部滨海发展带北部的重要节点。建设成为环渤海地区的滨海旅游、休闲、度假基地;积极发展新兴海洋产业(包括现代海洋渔业),逐步成长为中等海滨城市。
  大港新城是东部滨海发展带南部的重要节点,国家级石化基地。重点发展石油化工产业,建设成为现代化石油化工基地和原油、成品油集散中心;高等教育及产业技术研发基地,努力建设生态可持续发展的中等海滨城市。


  规划到2020年,滨海新区常住人口规模为300万人,城镇人口规模为29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510平方公里。其中,滨海新区核心区规划面积270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66平方公里。


第四部分 中心城区规划


  中心城区是指外环线绿化带以内的地区,现有人口420万人,面积371平方公里。包括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以及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的部分行政区域,是城市的行政文化中心、商贸服务中心,是反映中国近代史的历史文化名城,具有综合性服务职能。中心城区集中了全市大部分的公共设施,是全市人口和城镇建设最密集的地区,也是发挥对环渤海地域城市辐射功能的主要地区。中心城区是滨海新区的依托,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之间的关系是各有分工,各有侧重,互相补充,共同承担城市的综合职能。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确定,中心城区要按照“满足健康、有序的快速城镇化对空间发展需求;适应当前产业调整与未来发展;提高环境质量与景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交通网络,构建高效率交通体系;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载体能力与服务水平;优化布局,适当控制建设规模和土地开发强度;调整用地结构,注重均衡发展”的原则,以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巩固提高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改善就业、住房、出行状况,建设宜居生态城市为目标,以内涵挖潜为主,通过调整优化,实施旧城有机更新,疏解人口和交通压力,严格控制城市规模。


第五部分 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体系是指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城镇体系规划是政府协调区域内各城镇发展,保护和利用各类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综合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依据。制定和实施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是加强区域发展宏观调控、引导和协调区域城镇合理布局,促进各城区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积极有序地推进城镇化的前提和保障,是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基本要求。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以实现城乡和区域的统筹发展为目标,根据天津城镇人口和城镇发展的特征,在“一轴两带三区”空间布局结构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以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为主副中心,建立由主副中心、新城、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组成的四级城镇体系,按照循序渐进,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稳步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提高城镇化水平。


  中心城区是城市发展的主中心。以“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改善就业、住房、出行状况,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实施海河综合开发改造,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加快城市住宅建设,优化公共设施布局,调整工业、仓储用地布局,完善道路交通系统,加强环境建设,加快“城中村”改造,调整城市功能布局与产业结构,提升金融、商贸、科教、信息、旅游等现代服务职能,适当发展都市型工业,突出城市文化特色,改善生活环境。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控制在470万人以内。


  滨海新区核心区是城市副中心。规划以科技研发转化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增强为港口服务的职能;积极发展商务、金融、物流、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市的综合功能;加强塘沽城区、开发区、保税区港区之间的协作,实行一体化发展。规划到2020年滨海新区核心区人口规模为160万人。


  新城是天津城市发展轴带上的重要节点,是各区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重要的功能区,承担疏解中心城人口,聚集新的产业、带动区域城镇发展的任务。新城将按照中等城市标准进行建设,充分利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带来的机遇,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发展动力,全面提高竞争力,形成多级增长的格局和各具特色的现代化新城。规划建设11个新城,分别为蓟县、宝坻、武清、宁河、汉沽、西青、津南、静海、大港、京津和团泊新城。其中,汉沽新城和宁河新城要统一规划,实现基础设施共享,共同建设芦汉新城。


  中心镇。为改变天津目前小城镇分散发展、实力较弱的局面,实现小城镇的集中发展,《总体规划》将大寺、双港等30个发展基础好、区位条件优越、发展潜力大的城镇确定为中心镇。根据各中心镇的不同条件,发展加工工业、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和社会化服务等,形成商贸型、交通型、旅游型等职能特色突出的新型城镇。同时,加强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聚和人口集中,形成聚集效益和区域竞争优势。


  一般建制镇。《总体规划》确定一般建制镇重点发展为大城市服务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和第三产业。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农村城镇化,实施迁村并点,采取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山区、生态保护区、蓄滞洪区内的人口逐步向新城和中心镇转移。整理农村建设用地,逐步将农村建设用地转化为城镇建设用地、耕地、生态用地等,减少对农用土地、生态用地的占用,切实保护耕地。


第六部分 市域空间布局规划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在深化完善“一条扁担挑两头”的空间布局结构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天津城市发展的现状和今后的发展趋势,提出了“一轴两带三区”的市域空间布局结构。


  “一轴”指由“武清新城?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构成的城市发展主轴。“两带”指由“宁河、汉沽新城、滨海新区核心区、大港新城”构成的东部滨海发展带和由“蓟县新城、宝坻新城、中心城区、静海新城”构成的西部城镇发展带。“三区”指北部蓟县山地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中部“七里海、大黄堡洼”湿地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南部“团泊洼水库、北大港水库”湿地等三个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


  新的市域空间布局结构,为天津长远发展提供了空间保障。首先,明确将京津塘高速公路走廊作为城市主要发展方向,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东部发展带对接,促进产业分工与协作。其次,将“两带”作为市域城镇集中发展建设的地区,加快建设东部滨海发展带和西部城镇发展带,充分利用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之间盐碱荒地,发挥交通优势,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在发展轴和发展带交汇处重点建设滨海新区,加强环渤海地区内各类要素的对接和流动,有利于环渤海区域的经济协调。第三,在市域北部、中部和南部,规划三个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首次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作为我市空间布局结构的一部分,协调城市建设与区域生态保护的关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把宜居的生态城市作为未来城市发展重点,划定空间管制区域,妥善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区域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和谐发展。


第七部分 对外交通规划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确定天津对外交通的发展目标是:“依托海、空两港,充分利用欧亚大陆桥桥头堡的优势,积极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努力构筑与周边及“三北”地区紧密联系的综合交通体系,成为联系南北方、沟通东西部的综合交通枢纽。同时,建设各种交通方式紧密衔接、快速转换、通达腹地的区域一体化的现代交通网络,促进区域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的共享。”


  围绕发展目标,规划重点从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构筑区域一体化交通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策略。


  为打造北方国际航运中心,规划将重点加大海港、空港和内河航运等三个方面的建设。天津港作为天津的最大比较优势和核心战略资源,对天津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天津港的优势作用,促进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总体规划》提出了将天津港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深水大港,面向东北亚、辐射中西亚的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我国北方最大的散货主干港,国际物流和资源配置的枢纽港”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天津港年货物吞吐量将达4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2000万标准箱,步入世界一流大港行列;港区布局方面,实施“一港多区”布局,规划逐步形成东疆、北疆、南疆、海河等主要港区,重点建设北疆港集装箱物流中心、东疆港区(含东疆保税港区),扩建南疆散货物流中心;重点建设深水泊位,加快25万吨级深水航道和30万吨级原油码头的建设;同时,结合填海造陆工程,建设国际客运码头;加快京津冀区域口岸一体化进程,实现与内地重点城市口岸的直通。在配套设施完善方面,通过完善区域干线交通运输网络,形成以高速公路直接进港为核心的多方式、多层次的综合集疏运网络,同时通过实施港城分离措施,缓解港城交通的相互干扰,提高集疏港效率。随着天津港液体散货的不断增加,《总体规划》强调进一步加强管道运输能力,建设天津港与天津石化基地之间的油气管廊,规划天津港、天津石化基地至北京、石家庄、保定、沧州、黄骅的油气管廊。


  同时,为把天津建成我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总体规划》提出要将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建设成为“中国北方航空货运中心及东北亚航空货运集散地”。通过扩建滨海国际机场,提高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的客货运吞吐能力,同时考虑远期发展,在京津城市发展主轴上的武清河西务一带预留首都第二机场用地;通过将中心城区地铁2、4号线的联络线延伸至滨海国际机场、建设贯通航站区的快速路联络线来改善机场的集散交通环境,同时将京津城际铁路引入机场,以加强与首都机场的联系。此外,以机场为依托,大力发展与航空港相适应的综合产业,建设特色航空城,推进航空经济的发展。


  在内河航运方面,规划保持海河下游段通航功能,发展海河特色旅游客运,其他二级以上河道重点发展旅游通航,同时利用潮白新河、北运河、海河发展京津之间的旅游通航。


  为把天津建设成为北方国际物流中心,《总体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发挥海陆空联港的优势,综合利用枢纽型基础设施,优化物流基地布局,推进物流网络化和信息化,使天津成为面向区域的物流供应链的中心节点。重点建设东疆港、南疆港、航空港、天津港保税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个国际物流区,在中心城区外围建设15个区域物流基地,同时,努力推进物流网络化和信息化,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国际贸易信息基地。


  围绕海、空两港,加强铁路、公路建设,构筑区域一体化的现代交通网络。在铁路方面,形成由高速铁路、城际铁路、普通铁路三个层次组成的铁路网络。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作为区域快速交通,提升天津的区域客运交通枢纽地位,规划提出加快建设京沪、津秦等高速铁路及京津、津唐、津保城际铁路天津段。普通铁路则形成以港口为核心的货运铁路网络;其中,重点建设直通西部、北部腹地的铁路运输通道,形成欧亚大陆桥新的通道,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域铁路枢纽,强化枢纽环线功能,改造现有铁路设施,提高天津铁路枢纽综合运输能力。 在公路方面,形成由国家高速公路、区域高速公路、市域高速公路、一般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系统5个层次组成的高效、快捷公路网络,保障城市职能的发挥。其中,国家及区域高速公路重点强化与北京的联系,同时加强通往华北、西北、东北及沿海方向的直通通道建设;市域高速公路则强调新城与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各新城之间的高速互通;一般干线公路注重与市域空间布局的结合;农村公路系统主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与干线公路相衔接、与新农村布局规划相配套的网络建设。


第八部分 城市交通规划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确定天津城市交通的发展目标是:发挥交通规划对城市规划的引导作用,构筑沿城市主要发展轴和发展带的复合交通走廊,优化城市道路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创造良好的自行车和步行交通环境,构建各种交通方式转换便捷的“快捷、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围绕发展目标,本次规划重点从道路系统、公共交通系统、停车设施等方面制定城市交通的发展策略。


  优化中心城市道路网络,完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道路系统。中心城区形成以“两横、两纵、两环、两条联络线”快速路网为主骨架的环放式路网。在中心城区外环线外围地区,形成由环外快速环路及20条放射状快速路和高速公路联络线组成的环外快速路系统,作为中心城区与其外围城镇组团及中心城区外围各城镇组团之间联系的快速通道。在海河南侧规划中心城区至滨海新区的津滨大道,与海滨大道相交,形成滨海新区“T”字形交通骨架。滨海新区核心区形成方格网状与自由式路网混合式的路网结构;中心城市其它组团道路大部分为方格网状路网结构,规划各组团的道路面积率不低于20%,道路网密度不低于6公里/平方公里。


  中心城市公共交通由轨道交通、常规公交及出租车构成,规划形成以轨道和快速公交为骨架,常规地面公交与其配合为主体,出租车等多种方式为补充,线网等级清晰、枢纽布局合理、换乘便捷的一体化客运交通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由地铁、轻轨、市郊铁路、有轨电车等多种形式组成,规划市域范围轨道交通主通道总长度约980公里。规划中心城区由9条线形成环放式轨道交通线网结构,线网总长度235公里;中心城区及滨海新区核心区内轨道系统以大运量地铁系统为主、中运量快轨系统为辅。滨海新区核心区以地面轨道为主,作为市域轨道交通补充。中心城市各组团及新城之间规划形成16条轨道线;在武清预留北京主城区至首都第二机场的轨道线路,在京津之间的北京中心城?通州?宝坻?京津新城?宁河新城的密集城镇走廊上预留轨道交通的通道。


  此外,规划进一步加大停车泊位建设力度。在轨道交通、对外交通站点等换乘枢纽配备相应规模的停车场(库),提高停车设施的使用效率;由中心城区外围至中心城区核心区采用逐步减少泊位供应、逐渐提高停车收费的措施,限制小汽车进入核心区;同时,进一步完善停车管理系统,按照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的框架,积极建立集收费管理、停车诱导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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